发表于 2015-11-24 10:02:09
近期,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推进PPP项目缺乏操作经验、案例指导等问题,经有关部门、机构及各地发改委推荐,国家发改委选取了13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的PPP项目案例,在官网PPP项目库专栏公开发布,其中唯一一个轨道交通类的案例为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既然发改委都这么重视,那么一个案例怎么够?
何为PPP?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新鲜吗?
其实,PPP模式并不新鲜,今年初,南京市政府就与绿地集团达成地铁投资框架协议。在这之前,北京、广州地铁都曾尝试过PPP模式,这里首先解构下地铁PPP模式的主要形式:
那多举几个栗子
案例1伦敦地铁
2002和2003年,伦敦地铁公司将地铁系统的维护和设施的升级工作以30年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转给了三家基础设施公司(分别为SSL,BCV和JNP公司),运营和票务依然由伦敦地铁公司控制。维护和升级费用从票款收入和政府补贴中支出,支出的多少与运营状况挂钩。
以JNP公司为例,作为基础设施公司,主要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和维护(轨道、车站、控制室、列车);新的资本开支计划,增加投入新的设备以代替旧的资产,提高地铁系统的可靠性。
案例2荷兰地铁
HSL-ZUID地铁是荷兰政府与民营部门签订的最大PPP签约。特许经营内容包括:设计、建设、融资和维护,特许经营期为30年。在荷兰模式中,特许经营权获得者扮演的角色非常清晰,政府出资进行土建,特许经营权获得者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融资。同时,政府提供15年的特许经营权给特许经营的运营商,提供列车运营、售票等基本服务。运营特许权获得者可进一步分包给其他运营商,政府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荷兰政府按照公共标准向土建工程供应商进行公共采购,土建工程供应商负责土建建设、道路铺设等工作,政府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费用。通过授予基础设备供应商特许经营权,采购轨道铺设、安全系统、信号系统、电力供应、指挥控制通讯等设备,政府根据服务质量向设备供应商进行支付。授予运营商特许权,运营商按照年度向政府交纳租金,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运营商可以将特许权进行分包。
总体来看,荷兰政府通过公共采购和特许经营的方式,来获得轨道交通运营所需要的土建工程和相关设备,然后将这些工程和设备出租给获得特许经营的运营商,包括新建设施和原有设施,以向运营商收取租金的形式获得回报。
案例3北京地铁4号线
4号线投资建设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亿元,约占70%的份额,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PPP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 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通过租赁取得四号线公司的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京港地铁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京港地铁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案例4深圳地铁4号线
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总长约21公里。一期工程己于2004年底建成通车,目前由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负责运营;二期工程总投资约60亿元,2008年完成。香港地铁公司在深圳设立港铁控股项目公司,以PPP模式中的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方式投资建设4号线二期工程。同时深圳市政府将4号线一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通车前租赁给港铁深圳公司(即港铁控股项目公司),4号线二期通车之日始,4号线全线将由香港地铁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统一运营,并授予港铁深圳公司30年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建设和经营期内,项目由香港地铁公司绝对控股。
那么问题来了
公共交通的项目运营起来都是很烧钱的,而且是个无底洞,运营商如何挣钱?
以港铁为例,香港地铁投资60亿,作为回报,深圳政府拿出4号线沿线车站和车厂290万平方米地块的物业开发权,让香港投资者看到利润所在。香港地铁在整个建设和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0年运营期满后,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深圳市政府。
港铁自然是算过这笔账的,按照深圳未来10年的发展规划,每年推出3000一4000个住宅单位。在深圳的规划中,北部龙华新市镇虽在关外,但将有福田区未来最大的住宅群,居住人口超过80万人。根据地产交易商的资料计算,2005年时,龙华镇地区的新住宅单位售价已经超过每平方米4000元,房价涨幅超过30%,是深圳北部投资地产最有增值机会的地段,未来还有1000元以上价格升幅空间。仅仅以此计算,香港地铁公司在上盖物业方面的投资收益将超过20亿元,7年开发期计算,每年带来3亿-4亿元现金收入。
港铁在这方面的经验丰富,著名的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就是由香港地铁、新鸿基地产、恒基兆业、香港中华煤气及中银香港属下新中地产所组成的IFC Development Limited发展联合开发的。PPP模式也使港铁成为了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赚钱的地铁公司。
除了特许运营,就没有别的方式赚钱吗?
当然不是,案例中就有公共采购和定期的资产更新,也能让一些参与者获得一部分利润。但同样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加拿大地铁在建设之前就遇到过有供应商不愿意放弃股权而退出了最后一轮的合同谈判,提前结束了合作关系。
轨道交通的PPP模式究竟该如何定性?
轨道交通项目按照PPP模式实施方案中第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项目定性。这个项目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是属于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还是非经营性项目,这个问题比较难。例如北京地铁四号线,是在政府把70%的洞体等土建部分投资由财政承担的情况下才变成了一个准经营性项目,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另外由投资人承担的30%的投资部分仅仅靠运营收入还是难于收回投资的,还是需要政府进行运营补贴。
此外,对于轨道交通这种本身就带有一定公益性的项目来说,通过政府补贴进行运营是多数老百姓认为里所有该的,百姓纳税那么多,政府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引入企业参与,虽然可一定程度提高效率,但企业赚的钱如果是从政府的财政补贴中来,老百姓不免会怀疑。若企业不是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而是通过特许运营,那么就需要企业有较强的轨道交通运营能力,而不仅仅是商业运营能力,目前,既有商业运营又有地铁运营的企业非常少,同时具备沿线物业开发的企业就更少了。